肇庆市罡铬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来源: | 作者:hkc6c67e | 发布时间: 2022-11-28 | 83 次浏览 | 分享到:

肇庆市罡铬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塑料制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肇庆市罡铬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投资 3450 万元,在肇庆市高要区大湾镇汇丰大道 4 号建设本项目(项目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纬度 23 度 02 分 39.886 秒,经度 112 度 23 分 45.685 秒),项目属于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主要从事手机保护套、陈列架、糖果盒等塑料制品生产及销售,建成后年产 600万只塑料制品,主要塑料制品分别为 300 万只糖果盒、200 万件陈列架以及 100 万只手机保护套。项目占地面积 8626.6m 2 ,建筑面积 7500m 2

 2022年04月20日委托广东明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肇庆市罡铬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8月16日取得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肇环高建【2022】122 号)。

 本项目工程经过建设,现已完工,涉及的环保工程包括:1、废水处理设施: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消耗部分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注塑生产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臭气浓度)经收集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放筒,高空排放(DA001);破碎、开料、钻孔粉尘无组织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设备固定底座,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厂房隔声,安装减振隔声垫等。4、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原料包装物经收集后定期交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不合格塑料收集后经破碎后重新回用于注塑;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不合格半成品塑料收集后统一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肇庆市罡铬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竣工日期是2022年11月28日,调试日期是2022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现将其网上予以公示。                             

 


肇庆市罡铬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